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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一连迎来两项充电桩补贴政策落地。
5月9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2019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给予补助,7kW及以下补助0.4元/W,7kW以上补助0.5元/W。
5月16日,北京发改委发布《关于2019年拟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公用充电桩项目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拟补助项目覆盖全市所有区域,清单包括直流桩3118个、交流桩850,共计3968个。
按照国家工信部和相关部委的既定计划,我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在2020年完成退出,为了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过渡,国补与地补均已采取分段释放调整压力的做法,这便是我们经常说起的补贴退坡。
但我国针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并非从退坡到消失逐步,实质上,只是从鼓励产销的购车补贴,转型为惠及用车的充能补贴。2018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财政部便已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而北京市发布的《指南》与《公示》,也意味着针对基础充电设施进行补贴的政策已经逐步落地实施。
据汽势Auto-First了解,除北京以外,广州、三亚、青岛、南京等多地政府也已经先后发布充电站设施补贴细则,包含一次性建设补贴、设置充电费率上限、减免基础电费等多种补贴方式,申请补贴的充电设施考核标准包括建设运营管理制度完备、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充电数据输出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等。由此可见,随着充能补贴相关政策的逐步成熟,我国正在进入从鼓励产销转至鼓励使用的“后补贴”时代。
根据具体政策的内容显示,《指南》的补助范围为未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桩,这也是国内首次对单位内部充电设施进行补贴,意在进一步完善“目的地”充电设施的建设与使用。
而《公示》中的充电桩项目则属于获得市政投资补助的范畴,对公共场所的公用桩予以建设补贴。值得注意的是,除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外,其他进行充电设施建设的民间企业同样也可以享受市政补贴。
综上,《指南》与《公示》分别从电桩所在地,以及是否获得一次性投资补助两个层面进行区分。
如此区分,好处有二:其一,避免重复申领补贴的“骗补”行为;其二,补贴对象力求详尽,保证充能补贴全面惠及除个人专属充电设施以外的全部公用充电桩。
据汽势Auto-First了解,受制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因素,以及充电桩厂家在技术快速研发迭代、产品更新换代上的高额投入,目前我国尚未出现实现盈利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在新能源车型销量逆市上扬,年销突破百万辆的2018年,甚至有多家充电桩运营公司宣布倒闭。
以《指南》与《公示》为例,国内多地政府出台的补贴政策将对积极建设充电设施的企业予以资金扶持,在新能源车辆销量增势明显但总体保有量比例较低的时期,未雨绸缪,提前对充能设施基础建设予以政策支撑,意义重大。
更深层次来看,补贴并非仅仅依据“量”而决定,更对“质”提出更高的要求,针对交流慢充桩和直流快充桩进行差价化补贴,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含量更高、使用更为便捷设施的意图明显。同时,各运营企业在充电设施的运营安全、充电数据收集、设施布局规划等方面的执行与决策,也将在严格管控与政策指导之下得到进一步改良。在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资金支持的同时,车桩比趋于合理,充电桩使用率提升,充电企业也将向盈利经营迈出一大步。
当充电站设施持续合理铺设,随时随地都可完成车辆补能,纯电动汽车使用者的充能焦虑将逐渐烟消云散;随着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成本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经济性也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如此看来,《指南》与《公示》的实际补贴对象虽为充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企业,但实际上的受益方将是新能源汽车使用者,这也完全符合补贴由鼓励产销转向惠及使用、真切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初衷。